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

今天拆歐普,明天拆貴府!

同事去留本應正常看待,為了新進同事與工作或環境的磨合,在面試時談到彼此釋出善意,先行試用一段時間,而這試用概念同時適用於雙方,如員工不滿公司可隨時走人,反之員工如無法完成自己分內的工作,而影響到公司的業務不彰,以公司立場不如早點解除關係,各自不要浪費時間,加緊好好努力彼此去求發展,這種事在職場上是天天上演的事。

請試用中的同事做到今天,卻彼此很不愉快的Ending,縱然彼此有不周全的地方,好聚好散我們也開了離職證明給他,以便日後他家公司需要時可茲提出,該給的我們一定給不會賴,但他不要,卻要資遣證明,以便可以領六個月失業補助金……還要資遣費,這些事情發生在兩三個小時之內……每天例行的工作單天天錯誤百出,冠軍的事:是公司創業來首位客戶打電話來,要我們換人服務的人與今日要資遣費效率相比,不但快狠準,更是令人咋舌……,而且讓人無法忍受的是"非常無所謂"的態度,這事公司也不是沒遇過,就照規定來唄!

回看過去這事的經驗會讓我們以後處理彼此更合情又合理,而我們將會要求新進的同事提供相關文件,其中一定要請他回原公司取得「離職證明」,如當事人推脫拉那就別進歐普門了,因為我們希望彼此都透明。
各位辛苦渺小的經營者,這事也有可能發生在你的身上,大家一起來維護正正當當努力工作的好同事,如因個人理想離職,請大方的給予金字離職證明書,如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就不爽給這張紙,如想要好好的看到台灣設計環境發展,認同並參與,你我將不再默默含冤,做設計都沒有如此辛苦。祝福你不要是下一位的苦主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